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装备答应状况的布告
依据《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装备答应办理目录(2023年)的告诉》(国卫财政发〔2023〕7号)和《重庆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装备答应办理实施细则》(渝卫发〔2021〕17号)要求,经专家评定和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办公会审议经过,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装备答应布告如下:
一、答应赞同武汉协和重庆医院(重庆两江中心医院)装备1台PET/CT,装备1台惯例放射医治类设备(Tomo机),装备1台X线断层成像扫描设备(光子CT),装备1台科学研究型直线加速器。
二、答应赞同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医院装备1台PET/CT,装备1台临床科研型直线加速器。
四、答应赞同重庆大学隶属三峡医院、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各装备1台手术机器人。
五、不予答应武汉协和重庆医院(重庆两江中心医院)装备1台PET/MR和1台手术机器人。
六、不予答应云阳县妇女儿童医院(云阳县妇幼保健院、云阳县双江人民医院)装备1台临床实用型直线加速器。